发布时间:2023-03-27 点击次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立德树人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机构与组织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以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复试分组情况
复试不分组,每个领域方向在一组进行,均有三门复试科目(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以及外语能力测试)。复试评委小组为7名成员,包括面试考官5名(其中组长1名),秘书2名。小组成员均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的教师参加。评委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官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复试开始前随机抽签决定考生复试序号,考生按复试序号进入考场进行复试。
(2)复试开始前由复试组长现场抽签随机决定参加本次复试的考官名单。
(3)建立复试题库,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三、复试条件和要求
(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专业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接收调剂;
(三)调剂的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专业要求: 我院只接收报考文学类(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进行笔试,4月1日下午进行面试;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6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校园安心付)进行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2)对于往届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PDF或JPG的形式添加至压缩包,发送至李老师处备案(邮箱:377248197@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方向+资格审查材料”)。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时间为2小时;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李老师处(邮箱377248197@qq.com),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3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结果公示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九、其他政策规定
1. 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
2.学费收缴: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监督复议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9048 陈潇老师
湖南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