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MPAcc专业实习管理与学分认定办法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03 作者:admin_kjxy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MPAcc研究生”)专业实习的教学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结合我院会计硕士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目标
本规定所称实习是培养方案中的实践课程行业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代码0043001,5学分), 是MPAcc研究生实务实习和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有关实践环节的实习,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的和重要的环节,培养硕士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MPAcc研究生树立起职业意识,提升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阶段。为培养高水平、综合型、应用型人才提供保障。
MPAcc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本着“突出特色、实用教育”的理念,注重专业理论与会计职业胜任相结合,培养学生具备会计职业胜任力。通过企业实习与实践,构建宽基础、实践导向的会计专业研究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系统的会计实务操作训练、实习和实践,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在实践中培养具有综合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实习要求
MPAcc教育在课程的设置上注重的是会计实务和操作能力,其中突出特色就是实务性。MPAcc研究生应该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银行、企业等单位的财会、审计等相关部门,从事财务与会计、管理会计、审计、税法与纳税筹划等MPAcc培养计划方向相关的岗位专业实习。
研究生应该熟悉实习企业的历史及现状、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基本会计核算业务;熟练应用企业ERP系统及财会核算相关软件;了解HSE基本知识、财经类报告及各类文件的撰写;培养管理、协调与沟通能力。
三、实习纪律
1、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在实习期间,MPAcc中心将实行考勤跟踪制以及导师监督制。学生要按周次通过E-mail方式向导师汇报实习内容、实习中发现的问题、考勤等情况。
2、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毕业实习,未参加实习的学生无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经过重新实习方能取得实习成绩,不能通过补考或补做实习报告替代实习;
3、实习学生应尊重实践导师和实习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虚心学习,主动工作;
4、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5、注意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实习过程
1、专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课程结束后进行,累计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实习开始前研究生必须填写《校外实践承若书》并做好实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MPAcc中心备案,方可外出实习。
3、研究生实习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实习过程的主要工作岗位、实习内容、学习心得及实习收获与效果,实习周记须经实习导师或实习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如认可,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
4、实习一般必须与学位论文的写作相结合,要求带着选定的毕业论文课题去相关单位实习,实习学生应在实践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搜集和获取论文写作所需实务资料和实践经验。
5、实习单位由校内导师推荐,校外导师提供,也可由研究生自己联系选定。
6、研究生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好《专业实践考核表》,按要求撰写《实践总结报告》。
7、所有材料附件见研究生院文件《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南》。
六、实习成绩评定与学分认定
1、实习结束后,究生向导师提交实习材料,由导师评定成绩后交MPAcc 中心认定相应学分。
2、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实习课程学分。
会计学院MPAcc中心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