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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04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前期已发布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申报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根据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我校开展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将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优秀硕士研究生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优秀学生科学素养,激发创新思维,增强研究兴趣,提升科研能力,为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二、被推荐学生及项目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3.本项目实施期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

   4.专业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设置要求;

   5.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过科研经历,初步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6.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7.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已有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三、推荐及评审程序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硕士研究生10项,推荐前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各培养单位10月9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书(见附件1、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10月18日-10月24日依托单位为被推荐人开通省自然科 学基金申请账号,被推荐人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 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省科技事务中心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按照在读学历分类、全省择优竞争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评审,省科学技术厅按程序进行立项资助。

  四、资助期限及强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712月31日,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要求执行《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单位制定的包干制实施细则。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为学生,并明确至少一名导师辅导,以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学生负责 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导师负责督促学生做好项目研究相关工作。第一年结束时应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验收时应撰写验收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为承担该项目的学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在项目验收时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会议形式组织开展。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0731-88688232

 省基金办:0731-88988701,88988757

 科技云系统:0731-84586921,84586761,84586799

 

 附件:附件1-2.docx

      1.申报名单汇总表

2.申请书模板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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