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精神,按照《湖南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评选要求的相关规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于陈嘉康(电信2202)通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初审,现取消陈嘉康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并对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做更正公示如下:
刘成欢(智科2203)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邹老师联系,联系地址:湘江楼A1721。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