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学生出国、求职等对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的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对相关材料办理流程做出如下规定:
一、办理范围
学生成绩单、在读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课程描述等。
二、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下午14:30—17:3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以值班表为准。
三、办理流程
(一)成绩单
1.学生申请。其中,在校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申请打印成绩单,教务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生成绩单到党政办档案室(二办1203)复印并加盖档案室公章。
2.学校审核。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二办215)审核签字,教务处处办公室(二办210)加盖教务处公章。
(二)在读证明
1.学生申请。格式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
2.学院审核。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二办215)审核签字,教务处处办公室(二办210)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学历、学位证明
1.学生申请。基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认定。
2.学校审核。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二办215)审核签字,教务处处办公室(二办210)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课程描述
1.学生申请。基于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认定。
2.学院审核。课程所属学院教务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二办214)审核签字,教务处处办公室(二办210)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其他
1.学生所需材料纸和信封请自行提前准备。
2.若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电话:教务处处办公室(88689249);学籍管理科(88688305):教学建设科(88689002)。